双手(未解)

漆黑之王 2019-8-8 4670

“这些是我今天特地给你买的!”
刑警:这次的死者为女性,24岁。尸体发现地点是她自己一个人居住的家中。死亡之间推测是在昨天下午2点到4点之间。然后……尸体的双手被凶手切下并带走了……
警部:……这回两只手都被整个取走了么……
刑警:另外,房间里的现金和银行卡也不见了。
警部:哦?那她家的大门有被撬开过的迹象吗?
刑警:我们调查过了,确实有被撬开的痕迹。
警部:也就是说,这是一次入室抢劫杀人案咯?
刑警:依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确实是最高的……
警部:但是,如果你是强盗的话,你会选择在大白天下午2点到4点这个时间段作案吗?
刑警:……可能是凶手认为这个点死者应该出去上班了……
警部:但昨天可是周末哟!
刑警:这个……
警部:还有,如果凶手的目标是钱财,杀人的行动是自己的行踪被发现后不得已而为之的,那么为什么在杀人以后不赶紧逃离现场,而是不嫌麻烦地把尸体的双手都切下来以后再走呢?
刑警:这个嘛……,会不会死者在与凶手的搏斗中,手上沾上了会暴露凶手身份的什么东西,比如指甲里抠下了一些凶手的皮肤组织,所以凶手不得不切下她的双手以隐藏自己的身份,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
警部:嗯……,也有这种可能性……不过,我总觉得,这个抢劫犯连主人什么时候不在家也掐不准,这种程度的人,在杀完人之后会突然脑子开窍,考虑得这么全面吗?
刑警:这倒也是……不过照现在的情形来看,暂时只能做这样的推断了吧?
警部:嗯……,关于案情还有什么要报告的吗?
刑警:这个……,虽然不知道和这个案件有没有关系,但是有邻居说,昨天在附近的水果店里看到死者,当时她似乎是在挑橘子……
警部:橘子?
刑警:是啊……,现场确实是留有一袋橘子的,我想那就是死者上午从水果店里刚买的,所以,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警部:那么尸体的胃里有没有发现橘子的成分?
刑警:这个么……我看看……似乎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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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入深渊吧!!!
最新回复 (15)
  • 0 2
    说好的橘子为什么要放个西瓜?瞧不起我们橘子吗?(滑稽)
    这个人很喜欢猫,很想养两只狸花猫。
  • 欧派兽 2019-8-8
    0 3
    橘势大好
    1:管理员给你移区后会显示移到了你之前发帖的区。 2:点击我作为楼主发帖时一楼下的图片签名,可以跳转到站规教程贴。 3:多次水贴水回复会封号哦? 4:不知道回什么的时候就点“里世界专属”,一键随机生成几种回复内容。 5:祝你在里世界玩得愉快!
  • 0 4
    毫无头绪,没找到特殊的指向或者线索……另外橘子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这个人很喜欢猫,很想养两只狸花猫。
  • Silence 2019-8-8
    0 5
    “这些是受害者今天特地给凶手买的”
    男方贪图女方钱财,女方却想当男方爸爸(误),
    于是男方一套大招KO,带走解密指纹,
    并制造了入室抢劫杀人的假象。
    一个莫得理智的方舟Doctor
  • 绅士都是浮云 2019-8-10
    0 6
    被完整地割下双手应该缩小了动机的范围,大致应该在仇恨杀人和变态杀人这个范围里。因为入室抢劫或者盗窃,就算手上留下了痕迹也完全不需要将整个手带走,而应该就地销毁。仇杀的话可能性很多,变态杀人参考吉良吉影。
    动机缩小之后就缩小了嫌疑人范围。如果是仇杀那么就搜索仇家。如果是变态杀人,为了确定这位女士的在家时间,和熟悉作案环境,肯定会多次在受害人的住所边探查环境,或者可能尾随跟踪受害者。
    至于橘子,可能是我才识短浅,我不觉得它能和事件联系起来。毕竟去买橘子,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无法从这里推测出信息。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联盟X 2019-8-10
    0 7
    我讨厌jr党(挥舞双臂)
    匡扶汉室!
  • 漆黑之王 2019-8-10
    0 8
    绅士都是浮云 被完整地割下双手应该缩小了动机的范围,大致应该在仇恨杀人和变态杀人这个范围里。因为入室抢劫或者盗窃,就算手上留下了痕迹也完全不需要将整个手带走,而应该就地销毁。仇杀的话可能性很多,变态杀人参考吉良吉影 ...
    其实橘子才是关键哦~
    拖入深渊吧!!!
  • 漆黑之王 2019-8-10
    0 9
    Silence “这些是受害者今天特地给凶手买的” 男方贪图女方钱财,女方却想当男方爸爸(误), 于是男方一套大招KO,带走解密指纹, 并制造了入室抢劫杀人的假象。
    没有那么复杂,其实蛮简单,越是奇怪的地方越是有线索~
    拖入深渊吧!!!
  • 绅士都是浮云 2019-8-10
    0 10
    胃里没有橘子说明没有吃,加上开头我专门给你买的,也就是说受害人是为莫人买的橘子而不是自己吃。橘子没有送出去还留着可以推测是受害人邀请了莫人到家里做客,并为此特地买了橘子。并没有说有其他人第一个发现现场,也就是说莫人有几大可能就是凶手。但门有被撬过的痕迹反而说明凶手没法打开门,这两点是矛盾的。也就是说受害者可能邀请的不是凶手或者邀请了凶手但发生了矛盾,凶手被赶出后强行入室杀人。但如果是强行撬门入室,被害人应该有打电话报警的时间 但显然没有。所以可以排除第二种情况。但还可能有第三种情况,也就是现场的线索中存在伪造的线索。比如门。可能凶手被受害者邀请后在室内杀死被害人,并因为莫种原因割下双手。然后故意拿走钱财,并伪造撬门的痕迹来伪装成一次入室抢劫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星辰乄 2019-8-10
    0 11
    我实在不能联想到剁掉两只手的的利害之处,砍掉两只手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会威胁到凶手,如果只是入室抢劫+故意杀人,那抓捕范围就大了去了,任何有一丝动机的人都会被怀疑,这种情况才应该是凶手最理想的程度,就是“你们或许你知道我干了什么,但你一定无法确定你面前这一城的可能有动机的人到底哪个是我。”这样。
    但如果砍了两双手那完全属于特殊类型(特殊地方必有特殊的目的),这种情况会被怀疑的人范围大大缩小,那些不认识的即使有动机的人也会被排除,那被抓捕的几率平白增加了一半。
    那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两双手有着某些作用(这种作用可能要比自己会不会被抓到还重要,甚至是自己会不会被抓到的关键,但两只手没有形成特殊条件呀,它所具备的价值仅仅是“两只手”),如果这个作用和下文无法起到联系那我感觉这个事件要解释就不严谨了。
    我完全可以说:凶手是一个收藏癖的“变态”,他是真的入室抢劫+故意杀人,收藏了被害人的双手,那么周末这个时间也可以解释的通,至于为什么没报警,也完全可以说下午两点到四点被害人可能在睡午觉(这很合理),凶手撬锁用不了几分钟进去就开始行动被害人完全反映不过来,这样也可以跳出这个局并伪装出了特殊事件,安全程度反而提高。至于橘子,可能被害人真的是买回来自己要吃的可是没来得及吃。这么解释也可以解释的通,逻辑也是通的。
    所以我希望答案可以给我解惑。。。。
  • 绅士都是浮云 2019-8-11
    0 12
    星辰乄 我实在不能联想到剁掉两只手的的利害之处,砍掉两只手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会威胁到凶手,如果只是入室抢劫+故意杀人,那抓捕范围就大了去了,任何有一丝动机的人都会被怀疑,这种情况才应该是凶手最理想的程度,就是“ ...
    完整地带走双手是关键的信息,就像我前面说的,他缩小了动机范围。双手不一定有什么作用,但是割下双手可能能满足凶手的某种心理。
    变态杀人肯定会多次在现场徘徊或者跟踪被害人,不然如何确定受害人在家且在午睡听不见撬锁声。
    橘子在开头说是受害人专门为某人买的,应该是有用的信息。就像我上面说的能得出两种可能的结果,不能排除变态杀人的可能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漆黑之王 2019-8-11
    0 13
    绅士都是浮云 完整地带走双手是关键的信息,就像我前面说的,他缩小了动机范围。双手不一定有什么作用,但是割下双手可能能满足凶手的某种心理。 变态杀人肯定会多次在现场徘徊或者跟踪被害人,不然如何确定受害人在家且在午睡 ...
    我的犯人没有心理变态,你们不要这样啊…………QAQ
    拖入深渊吧!!!
  • 绿叶茶 2019-8-12
    0 14
    熟人作案且关系亲近,不是突然到访,应该是与死者提前约定会面。
    犯人与死者会面后应该有过交流,并且死者为犯人剥了橘子。
    死者与犯人的交流内容很可能是案发原因。例如犯人与死者讨论财产问题产生分歧,犯人失手杀人。当然不排除预谋犯罪的可能。
    橘子皮含有的酯类物质会有残留(好像是叫菊酯来着),这有可能成为证据。犯人考虑到这一点,将死者双手切下并带走,销毁证据的同时迷惑警方。
    OvO
  • 傲宇 2019-8-14
    1 15
    开头的一句话是谜题的关键,严格来讲不能说是未解
    只要详细调查死者近一星期的所有监控,包括手机、网络、办公地点和接近的人等基本就水落石出了
    但如果不是的话。。。
    某人一定做了某种违法事件,吸毒可能性极高
    只有吸毒才会导致脑中思维迟钝巨大,双手则是双方争斗中一定有某样东西弄到了死者的手中
    取不下来或者怕擦不干净,但不可能是戒指
    抢钱是为了继续买毒品,但应该是要钱不给的前提下才动杀心
    至于橘子。。。我文盲一个实在不懂橘子成分有什么或者说可能会导致什么又或者治疗什么
    所以我就当个烟雾弹放弃了
    说是这么说但不可能是唯一解,能解释的方法很多,死者情报除了24岁、女性、独居之外什么都没有,当然我故意忽略了橘子
    至于解决办法。。。同上,但时间要提前1-3个月左右(吸毒的话3个月貌似太多了点)
    三观就是个屁
  • 星辰乄 2019-8-14
    0 16

    这个故事没有更加典型的可以体现的证物,橘子,双手,入室抢劫,这些东西并不具有代表性,因为你换任何一个人,用同样的东西同样的方式都能达到同样的结果,他没法代表任何一种特别的人,因为橘子没吃所以就是熟悉的人或者约了人? 那我娘前天买的葡萄因为牙疼没吃为什么没来人拜访(不是杠,如果推理是靠理所当然那就是脑洞了,起码要给我个理由去否定“随便买”的情况,如果不否定,为什么不能是这种情况?);没来得及报警? 谁家里突然闯进一个拿枪抢劫的,你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报警?
    而且这个警部也是个二货,从“不可能”周末下午2点作案这一点就完全排除了“入室抢劫+故意杀人”的可能性,他是怎么做到的,仅仅是这样就能排除? 那是不是说以后抢劫也要有工作标准,晚上10点开始干活?这也太理所当然了,半点证据没有。

    更为关键性的条件是什么?比如死亡方式?具体死亡地点?(卧室?客厅?是否有挪动尸体的痕迹?双手是死后锯的还是死前?)小区是否来过可疑人员?楼上楼下是否听到什么异响?(双手哪是那么容易锯掉的,钢锯都要费点功夫)还有死者是否通过电话?买橘子的时候是否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这才是一个警察该调查的。
    然后不断排除,逐渐缩小范围,考虑犯人目的,调查其与死者关系,最后逐步结案。
    居然去吐槽犯人是不是傻,我无言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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