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下水道里的老鼠瑞克斯这辈子最恨两样东西:叛徒和劣质硅胶。此刻他正同时享受这两样。面具贴在他脸上,像一层热乎乎的猪油,闷得透不过气。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流进眼睛里,杀得慌,但他不能擦——一擦就露馅了。这破面具是上个月从一个东亚人那儿买的,打折货,一百块钱。卖家说能戴八小时,实际上两小时就开始脱胶。他把车窗摇下来,让海风吹进车里,希望能凉快一点。风是热的,带着码头特有的腥臭,吹在脸上像他妈的电吹风。这辆车也不是他的。昨天半夜从东区一个停车场“借”的,本田雅阁,灰色,不起眼。车主是个胖女人,下车买宵夜的时候没拔钥匙。瑞克斯坐进去,发动,开走,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胖女人后来有没有报警他不知道,就算报了也没用,新维加斯每天丢那么多辆车,只要不是豪车警察不会管太多的。手套从昨天戴到了今天,是橡胶的,沃玛买的。指纹这种东西,他不留给任何人。副驾驶上放着一个黑色旅行袋,里面整齐码放的塑料包装。美式草药,高品质,本州岛最好的货。后座上是两个箱子,外面裹着帆布,看起来像是装乐器的,但实际上装的不是乐器。一把全自动,两把手枪,还有几个他亲手改装的碎片手雷——小玩意儿,但威力不小。买家是从东区来的,说是某个新冒出来的帮派,想在街区分一杯羹。瑞克斯不认识他们,但他认识介绍人——一个叫“老鼠”的家伙,跟了他三年,办事还算靠谱。靠谱。瑞克斯在心里把这个词嚼了嚼,总觉得有点不是味儿。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是老鼠发来的消息:【老地方,十点。买家已经到码头了。】瑞克斯看了一眼时间:九点四十五分。他把手机放下,继续开车。码头的路不好走,全是集装箱和仓库,七拐八绕的。他穿过一片堆场,开进一条窄巷,两边是生锈的铁皮仓库,墙上涂满了帮派标记——东区的骷髅头,西区的蛇,南区的手掌印。这些标记互相重叠,有的被喷漆盖掉,有的又被重新喷上去,一层盖一层,很难看,像牛皮癣。巷子尽头是一个废弃的装卸区,水泥地裂了缝,杂草从缝里钻出来。海就在前面五十米,蓝得发灰,几艘货轮停在远处,像睡着了。他把车停在一堆集装箱旁边,熄火,等。等了五分钟。一辆黑色SUV从巷子那头开过来,慢慢停在他旁边。车门打开,下来三个人。两个穿黑西装的壮汉,一看就是保镖。还有一个穿花衬衫的瘦子,戴着墨镜,嘴里叼着雪茄,正是买家。老鼠不在。瑞克斯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们,手伸到座位底下,摸到那把格洛克19的枪柄。花衬衫走到他车窗旁边,敲了敲玻璃。瑞克斯把车窗摇下来。“货呢?”花衬衫问。瑞克斯用下巴指了指后座。花衬衫朝两个壮汉点点头。他们打开后车门,把长条箱子抬出来,打开检查。其中一个拿起那把全自动,熟练地卸下弹夹,检查枪膛,上膛,对着空气扣了一下扳机——咔哒。空枪,但动作很顺。他朝花衬衫点了点头。花衬衫笑了。“不错。”他说,“下车吧,钱在车上。”瑞克斯看了一眼那辆SUV。车窗贴了膜,看不见里面。他没动。“怎么?”花衬衫问,“怕我黑吃黑?”“老鼠呢?”瑞克斯问。花衬衫愣了一下,那表情很真实,不像演的。“谁?”“介绍人。”瑞克斯说,“给我打电话的那个。”花衬衫皱起眉头,把雪茄从嘴里拿出来,弹了弹烟灰。“没人给我打电话。”他说,“我们是听说你这儿有好货,自己找上来的。通过东区矮子帮的人介绍的。”瑞克斯盯着他的眼睛。就在这时,他听见了那个声音。很轻,很远,但他听得出来——那是警笛。不是一辆。是很多辆。花衬衫也听见了。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然后慢慢消失。“你他妈——”话没说完,巷子两头同时涌出警车。前面三辆,后面三辆,车顶的警灯疯狂旋转,红蓝光芒刺眼。扩音器里传来刺耳的声音:“警察!所有人不许动!把手举起来!”花衬衫和两个壮汉愣在原地。瑞克斯没愣。他发动引擎,挂挡,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冲出去,不是往巷子两头——那两边都被堵死了——而是往两排仓库之间的缝隙里冲。那条缝窄得离谱,两边距离只比车宽二十公分,后视镜肯定保不住。但他不在乎,又不是他的车。车撞进缝隙,金属刮在墙上的声音刺耳,火花四溅。右后视镜啪的一声断了,左后视镜也断了,车身剧烈震动,但他没停,把油门踩到底,在缝隙里疯狂穿行。三十米后,他从缝隙的另一头冲出来,前面是一片开阔地——堆满集装箱的装卸区。他把方向盘打死,车漂移着拐进集装箱之间的通道。后视镜里,那六辆警车正在掉头,有幾辆已经开始追上来。瑞克斯在集装箱迷宫里狂奔。左拐,右拐,直行,再左拐——这些通道他熟,以前在这儿做过交易,每条路都走过。但警车也不慢,他们对讲机里有人指挥,总能堵在他前面。他穿过一片集装箱,冲进另一条通道,前面是一堵墙。死路。他猛踩刹车,轮胎在地上尖叫,车停在三米之外。后面,警笛声越来越近。瑞克斯看了一眼后视镜——警车的灯光已经在通道那头出现了。他没犹豫。挂倒挡,油门踩到底,车往后窜出去,朝那辆警车撞过去。对面的警车显然没想到他会来这手,司机猛打方向盘,车头撞在旁边的集装箱上,安全气囊弹开。瑞克斯的车从它旁边擦过去,车门刮在警车车头,火星四溅。他继续往前冲。前方又是一个岔路,他左拐,然后右拐,然后左拐——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拐了多少次了,只知道要把警车甩掉。前面突然开阔了。他冲出一个通道,发现自己到了一个装卸平台。平台下面是海,没有路。后面,警笛声又近了。他往左看——有一条小路,很窄,通向仓库区。他往右看——也是一条小路,通向另一个堆场。他选了左边。车冲进小路,两边是仓库的墙壁,没有窗户,只有生锈的铁皮。路很直,很长,能看见尽头——又是一片开阔地。他把油门踩到底。车速表跳到八十、九十、一百。尽头越来越近。然后他看见了——那不是开阔地,是一个断头台。前面是空的。没路了。他猛踩刹车,但来不及了。车冲出去,悬空了一秒,然后重重砸在下一层的地面上——这是某种装卸区的落差,两层楼的高度。车头撞在地上,安全气囊弹出来,砸在他脸上,砸得他眼前发黑。引擎盖翘起来,冒着白烟,保险杠不知道飞哪儿去了。他挣扎着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跳下来。脚踩在地上,软绵绵的——不是地面,是一堆纸板箱。不知道谁扔在这儿的,烂得不成样子,救了他一命。他往后备箱跑,拉开,把那两个长条箱子拽出来。一个卡住了,拽不动,他放弃了,只拿里面的那两把手枪和手雷的箱子,以及自己的手枪。他把箱子背在身上,转身就跑。后面,警车的声音正在靠近。他跑进仓库区。这里的仓库全是废弃的,门开着,窗户碎了,里面黑漆漆的。他钻进一个仓库,从后门出去,又钻进另一个仓库,再从窗户翻出去,落进一条巷子。巷子里堆满了垃圾,臭气熏天。他踩着垃圾往前跑,跑到巷子尽头,正要拐弯——一只手从旁边伸出来,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拽进一扇门里。门在他身后关上。他摔在地上,还没爬起来,就看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他的脸。花衬衫。“跑得挺快。”花衬衫说。他站在门口,手里的枪稳稳指着瑞克斯的脑门。那两个壮汉不在,只有他一个人。衣服上全是灰,脸上有一道血痕,眼镜不知道丢哪儿了,露出两只小眼睛,像老鼠。瑞克斯忽然想笑。老鼠。那个狗日的叛徒,外号就叫老鼠。“你的人呢?”瑞克斯问。“死了。”花衬衫说,“警察开枪。我从后面溜了。”他往前走了两步,枪口离瑞克斯更近了。“你的货在车上,”他说,“三十万。现在归我了。”“车上还有警察。”瑞克斯说。“警察会收缴。”花衬衫说,“但我有人,半价就能拿出来。”瑞克斯盯着他。“你从一开始就是冲我的货来的?”花衬衫笑了,那笑容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像鳄鱼。“老鼠找过我们。”他说,“想卖你的情报,换一条活路。我们把他揍了一顿,让他照常约你出来。然后我们给警察打了电话。”瑞克斯没说话。“计划是这样的:警察抓你,你的货被收缴,我的人把货拿出来,半价。完美。”“那现在呢?”“现在?”花衬衫耸耸肩,“警察还在外面,但没关系,你先死,我再想办法。”他扣动扳机,但是好像是拿了何晨光的枪。瑞克斯往旁边一滚,子弹打在他刚才躺的地方,水泥地上溅起碎屑。他抽出腰间的枪,来不及瞄准,对着花衬衫的方向连开三枪。花衬衫躲开门后,子弹打在门框上。瑞克斯爬起来,撞开后门,冲出去。后门通向一个平台,堆满杂物。他翻过一堆破家具,撞开另一扇门,冲进一栋楼里。楼很暗,楼梯在左边,他往上跑。一层、两层、三层。身后传来脚步声——花衬衫追上来了。他继续往上跑。四层、五层。没路了。五楼是顶楼,楼梯尽头是一扇铁门,关着的。他往回看,花衬衫奔跑的声音越来越近。他冲向铁门,用肩膀撞,一下、两下、三下。tmd怎么是向内拉开的。他冲出去,发现自己站在天台上,对面应该是老旧的公寓楼。他加速跳了过去,结果速度不够,他撞烂了一间房的玻璃,翻滚了一圈。还没等他缓过来,花衬衫的子弹就打在了房间内的墙壁上。没时间思考了,警笛又来了。冲出房间,看了一眼楼下。下面是巷子,堆满了垃圾袋。旁边有一个井盖,下水道的井盖。他没犹豫。翻窗,跳下去。风声在耳边呼啸,很短。他砸在垃圾袋上,发出一声闷响,臭水溅起来,溅了他一脸。他爬起来,顾不上疼,冲向那个井盖。井盖是铁的,很重。他用尽全力抬起来,掀到一边,然后跳进去。黑暗吞没了他。他落在水里,齐腰深,冰凉,恶臭。脚下是滑腻腻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他抬头看,井口那个圆形的光亮上面,警灯的光在附近闪过。瑞克斯转身就跑。下水道很宽,能站直。两边是墙壁,长满青苔。脚下是流动的污水,不知道通向哪里。他往前跑,一直跑,跑得肺都要炸了。身后没有脚步声,没有警笛声。花衬衫没追下来,警察也没有。他在黑暗里不知道跑了多久。可能是十分钟,可能是半小时。拐了无数个弯,穿过无数条岔路,直到他确定没人追上来,才停下来,靠在墙上喘气。恶臭。这里唯一的味道就是恶臭。但此刻,这是他最喜欢的味道。因为这意味着他活着。他在下水道里走了一个多小时。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只是机械地往前走。污水淹到膝盖,偶尔到腰,冰凉刺骨。头顶不时有光线从井盖的缝隙里透进来,让他知道自己还在城市底下。经过一个井盖的时候,他停下来,往上听。上面有声音——车流声,人声,还有音乐声。某个商店在放歌,放的是流行音乐,歌词他听不清,但节奏很欢快。他试着推井盖。推不动。太重了。他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找到一个能推动的井盖。他用尽全力往上顶,井盖挪开一条缝,光线刺进来。他眯着眼睛,把井盖完全推开,爬上去。外面是一条小巷,两边是居民楼。天已经黑了,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空气里有股烧烤的味道,还有炸鸡的味道。他站在巷子里,浑身湿透,散发着恶臭。一个路人从巷口经过,看了他一眼,加快脚步走开了。瑞克斯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具早就不知道掉哪儿了,橡胶手套还在,但破了好几个洞。衣服全湿了,沾满了下水道里的脏东西,黑乎乎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他忽然想笑。他真笑了。站在巷子里,像个疯子一样笑。笑了几秒钟,他停下来,摸了摸身上。手机没了,钱包没了,枪也没了,他只剩一个人了。还有后背上的箱子——那个轻的箱子,他居然一直背着。箱子也湿了,但应该没坏。他走出巷子,走进夜色。四十分钟后,他站在一栋破旧的居民楼前。这里是他知道的几个黑诊所之一。医生是个越南老头,以前在西贡当过军医,技术不错,不问问题,只收现金。但他现在没有现金。他摸了摸身上,手腕上空空的。那块两万块的表,不知道掉哪儿了。可能是在下水道里,可能是在车祸的时候。他站在楼底下,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去了。诊所在地下室。他敲了三下门,两下轻一下重——这是暗号。门开了。一个干瘦的越南老头站在门口,看了他一眼,皱起眉头。“你可是稀客。”“嗯。”老头往后退了一步,让他进去。“钱呢?”“先欠着。”老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去拿医药箱。瑞克斯坐在一张破椅子上,脱掉上衣。后背火辣辣的疼——跳楼的时候划破的,玻璃扎进去好几块。血已经凝固了,和衣服粘在一起,扯下来的时候疼得他直咧嘴。老头走过来,看了一眼他的伤口,开始用镊子往外夹玻璃渣。“警察在找你?”老头问。瑞克斯没说话。“电视上看到了。”老头说,“码头枪战,死了三个人。是你?”瑞克斯还是没说话,花衬衫死了。老头也不问了,专心处理伤口。一小时后,瑞克斯后背缠满了绷带。老头给他拿了件旧T恤,灰色的,上面印着一行字:新维加斯——梦想之城。他穿上那件T恤,走进夜色。他沿着街走,漫无目的,不知道去哪儿。家不能回,据点不能去,手机没了,谁也联系不上。就这样他在外面待了几天,蓬头垢面的,直到一天晚上他看到了一个人,那个人走过来给了他一包烟,说完感谢的话,他才发现没有打火机,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