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有必要提醒男性不要在外喝太多。醉到不省人事往宾馆一送,或者草地上一躺同样有被强奸风险。概率同样不大,但总数很多,遇上了就是一生阴影。
等到酒醒发现身上趴着人,带着安全套和润滑油进来的,那就晚了。前不久深圳一个醉酒后被男服务员“猥亵”的,虽然抓了但却定不了强奸罪,只能定“强制猥亵罪”,这还是近些年法律进步的结果。醉酒睡卧广场石凳的中年男子被男子上下猥亵却没有下文,成都九眼桥事件为女性“猥亵”男性。就在6月18日深圳又有一例醉酒男子被猥亵的案件,“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后,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的客体由 ” 妇女 ” 改为 ” 他人 “。强制猥亵 ” 妇女 ” 和强制猥亵 ” 男性 ” 的刑期一致。这一改变首次将男性性权利保护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填补了我国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空白。”
额,我只是新闻的搬运工,搬过来的。
不知该如何吐槽。
现在学习中,非常忙。偶尔还是回来看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