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译文:
孟子说:“杨朱主张为我,就算是拔去自己一根毫毛而有利于天下,他也不愿意。墨子主张兼爱天下,哪怕是摩秃头顶磨破脚跟而对天下有利,他也愿意干。子莫采取中间态度,中间态度比较接近正确。但是折中却不能权衡轻重,就象坚持一个极端一样。厌恶坚持一端的做法,是因为它是损害正道的,只抓住一端而废弃了其余所有的部分。”
赞同,盲目坚持适中也是一种极端。
不过我想极端也可以是正道的开始。我觉得一开始就走在收放自如的正道上,很少有人能做到。人往往是在一次次有失偏颇的判断中获得经验而一步步走向正道的。孔子曾曰自己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可见行为举止恰当符合正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极端的主张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最丢人的神明大人 居然没@ 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