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动乱
“这里,是乐园,乐园啊!”女子院的宿舍前,金发的一人高举着双手,语调高亢地赞叹道,他的目光在阳台晾晒的女生内衣物间游曳,眼睛里不时闪动着喜悦的光芒,那真挚的感情亦当发自真心。
我额头有些发痛,忍住拔腿就跑的冲动,还好现在是上课时间,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多,不然明天校内论坛的头条就会是“三个变态男女生宿舍下忘情嚎叫,校内出现恋物癖群居色狼,请各位女生务必小心。”
孙明泽,毫无疑问是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但可惜,是个变态,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但可惜是个变态,幽默风趣而又彬彬有礼,但可惜是个变态,万贯家财,堆金积玉,不好好学习就要回去继承亿万家产的富家公子,但可惜,是个变态。
孙明泽的人生是完美的,如果他不是一个变态的话,或许,这是上帝为他开的狗洞,以免他的人生陷入太过完美的绝路。
但着并不代表跟在一个变态身边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特别是你不知道他会做出怎样惊人的举动的时候,离他远一点,并摆出“我不认识他”的表情,是我能想到最有用的防范措施了,不过从路人的眼神来看,这么做的效果有待商榷,笨蛋总是会让周围的人散发出沙雕的气息,而变态同样会给他的同伴戴上变态的假面,莫非这就是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另一层含义?
“凡卿,要不我们先去吧,省得在这陪他丢人现眼。”
我转过身,对身后的另一人说道。
我身后的家伙名叫叶凡卿,也是一个脑袋有问题的人,有名的“学者”不管到哪里,做什么,总是捧着一本书在看,仿佛世间万物都不及手中的一页书重要,如果有一天他能放下手中的书,那一定是遇到真爱了。
将手中的书翻过一页,叶凡卿轻声说道:“将万千生灵放在一起,去掉坏的,笼子里便不那么热闹了。”
“说人话。”
“我还不饿,不着急。”
切,原来判断标准是你的胃吗?还以为能说出什么大道理呢,原来也不过如此,我有些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嗯,这条蓝色的花边内裤,它的主人一定是一个文静内秀的女生,普普通通啦,至于这条黑色蕾丝,虽然款式普通,但半透明的面料若隐若现,更具诱惑力,黑色是永恒的美丽啊,哦!这是什么?蓝白条纹?圣物啊!圣物啊!想不到居然有人在高中毕业之后,还钟情于这种经典的款式,真是失敬失敬啊……”
孙明泽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目光在内衣斑斓的颜色间游移,嘴里说出的话语更是极其糟糕。
“喂喂,你妹妹可是住在这里的呦,这些内衣里说不定有她的一件。”我善意地提醒道,言外之意无非提醒他这样盯着看真的好吗?
然而变态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孙明泽得意地挑了挑眉,说道:“那当然,我妹妹的胖次我会认不出来?就是这一条!”
标准的三步上篮动作,长孙明泽熟练的助跑,起跳,右手准确地扯下了一条挂在二楼阳台外的一条白色内裤,然后稳稳落地。
“纯洁的白色哦!”孙明泽转身露齿一笑,手中的纯白色内裤就像胜利的旗帜般迎风飘扬。
如果是在篮球场上,我一定会为这华丽的动作拍手叫好,但是现在我只想一巴掌拍死他。
所以说这个人是变态!变态啊!
“嘿哈!”随着元气满满的“少女音”,一个女生从宿舍的台阶上一跃而下,脑后的双马尾同样蹦跳起来,黑白双色的连衣裙底掀起微妙的角度,露出一小段未被白色丝袜包裹的雪白。
真是令人身心愉悦的画面,我决定将这一幕定格为世界名画,名字就叫《跃动的双马尾》。
少女的样貌与孙明泽十分相近,不过看上去要青春,有活力的多,如果不是事先有过了解,我一定会她当成一个初中生。
“喔,我可爱的妹妹啊,准备好出发去征服世界了吗?”看到女孩,孙明泽眼睛一亮,不着痕迹地将内裤塞进了自己的裤兜里,张开双臂迎上前去,看样子是打算给自己的妹妹一个大大的拥抱。
“喔,我愚蠢的哥哥啊,准备好到地狱去了吗?”女孩当头一个暴栗,然后一拳正中面门,动作行云流水,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孙明泽蹲了下去,痛苦地捂着鼻子。
嘶,连我这个围观的看了都觉得好疼,这就是兄妹之间的相处方式吗?真是别致,令人印象深刻啊。
“那么……”女孩盈盈一笑,说道,“两位就是哥哥的朋友吗?我是王孙雪,很高兴遇见两位。”
王孙雪?是随了母姓吗?我暗暗思衬着,同样报以微笑,正打算介绍一下自己,孙明泽笑嘻嘻地搭上我的肩膀,抢先说道:“这个是乔司,你可以叫他木头,那个拿着一本书在看的是叶凡卿,书童,是个很害羞的家伙,不用在意他。”
“呃,你好。”台词被抢,我只能尴尬地挠了挠头。
一旁的叶凡卿手中的书摇晃了几下,算是打过了招呼。
“你们好,以前经常听哥哥提起两位,我哥他平时大大咧咧的,麻烦你们照顾他了。”
“不麻烦,不麻烦,早就习惯了。”孙明泽虽然经常有一些沙雕行为,但并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最多招来路人一记白眼而已。
“喂!怎么搞得我像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孙明泽愤愤不平地抱怨着。
“难道不是吗?!”我下意识的说道,话一出口才发觉似乎不止我一个人的声音,我和王孙雪异口同声,默契地进行了同样的反驳,话一出口,两个人都呆住了。
哎?我双手摆来摆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时的不安,脑子里一片空白。
“哈哈,哈哈哈……”王孙雪捂着自己的肚子笑个不停,她的动作夸张,空气也变得活泼起来。
“哈哈……”被王孙雪的笑声感染,我也忍不住笑了。
“哎?”孙明泽歪了歪脑袋,有些不明就里的也跟着“嘿嘿”笑了几声,完全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叶凡卿从书本上探出一双眼镜,以毫无起伏的语调敷衍着:“呵,呵,呵。”
拜托,现实中真的有人会发出这种声音吗?还是你不知什么时候成了喜剧担当?给我戴好眼镜,严肃起来啊!
“咳咳,既然人已经到齐了,那我们出发吧。”孙明泽的嘴角仍旧噙着一丝微笑,继续说道,“如果要吃大餐的话,我们就去北边,那里是商业街,南边则是小吃街,我们可以边吃边逛。”
不待众人答应,孙明泽迈开步子就往北边走,接着说道,“我推荐去北边,我知道哪里有一家好店,鱼做的不错,而且……”
他越走越远,嘴里仍旧说个不停,但已经听不大清了。
我摇了摇头,小声说道:“独裁。”
没办法,谁让孙明泽才是请客的人呢,有钱的是大爷啊!
这次出门原本就是孙明泽妹妹的欢迎会,我和叶凡卿只是来蹭吃蹭喝的。
到了学校门口,孙明泽站在停车区前,右手抓着脑袋,表情有些难以置信。
“喂,怎么了,站在这里跟个呆子似的?”我上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让他快点回魂。
“我的车,我的车没了。”
孙明泽的车是一辆改装车,虽然其貌不扬,但马力强劲,车身也经过加固,是赛车级的特殊型号,孙明泽很是忠爱,平常不见他开,却是三天两头的保养。
“啊?”我大吃一惊,说道,“那你快点报警啊,还愣着干嘛。”
“不用。”孙明泽看起来比我冷静多了,“国内改装车是违法的,报警只是自找麻烦,而且能不声不响把车弄走的,我只能想到一个人。”
“谁?”我脑中闪过了一连串的黑帮仇杀的剧情……
“我爸。”孙明泽苦着脸说道,“他手里有车钥匙,肯定是我打算过两天出去飙车赛的事情泄露了,所以他才派人把我车开走了。”
“切,我当怎么了呢。”我不屑地转过身去,朝路旁的出租车招了招手。
“坐出租车去吧,虽然挤点,不过无所谓啦。”
“哎,只能这样了。”孙明泽垂头丧气,丢失爱车让他有些意志消沉。
如果他能一直消沉下去就好了,然而绝对不要低估一个变态的行动力。
等出租车开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孙明泽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大喊着:“我坐前面,我付钱!”
说着打开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甚至还得意洋洋的吹起了小调。
“……”我登时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说好的你不是小孩子呢?
我看向王孙雪,她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反应,仍旧是微笑的样子,想来是早就习惯了这种孩子气的做法。
我想了想,立刻做出决断:“凡卿,你跟明泽一块走,我跟明泽的妹妹另外再叫一辆车。”
“好。”叶凡卿二话不说进了后座,手中雷打不动的举着本书。
“哎,这样不好吧,不用麻烦了,我们坐后面就行了。”王孙雪连连摆手,有些脸红。
“没事啦,三个人坐后面确实挤了些,再叫一辆吧,这次我付钱。”我露出自信的笑容,自以为毫无差错。
“哦。”王孙雪只好乖巧地点了点头。
最后于 2019-9-8
被清风染睫编辑
,原因:
若我死去,请将月亮埋进我的坟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