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有陈不占者

联盟X 2020-1-16 5186

(由于个人原因)今天歇得早啊,结果也睡不着了,就发发帖吧。

这里想给大家看看我心中的一个“勇者”,这次很简洁,只有寥寥数字。顺带一提,背景和上一个NTR的帖子是一样的。



我这里再分享一段《刺杀龙傲天》草鸡男主与一位长者的对话。

「哦,我的孩子。你和他们不一样(指开挂队友)。你是如此的弱不禁风,似乎战斗的余波就可以把你杀死,你又为什么要参加这样注定壮烈的行动呢?」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是队长,不是战斗人员。我的职责是带领我的队员执行任务,仅此而已;另外,我问你,如果一个本应被怪物追着满地图跑的npc角色,有朝一日厌倦了这种逃跑,转身向那不可战胜的怪物挥刀,他是个英雄还是个傻X呢?」

「……」

「这是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我不需要你的答案,所以也不必急于回答我。」

「唉,不,我现在能回答。自不量力去挑战不可能的事当然是傻X,不过我很敬佩这样的傻X,因为有太多的人连这种傻X都不如。」

21-12-42-timg.bin.jpg

最后于 2020-2-19 被联盟X编辑 ,原因:
匡扶汉室!
最新回复 (19)
  • 联盟X 2020-1-16
    0 2
    齐崔杼弑庄公也,有陈不占者,闻君难,将赴之。

    比去,餐则失匕,上车失轼。

    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

    不占曰:“死君,义也;无勇,私也。不以私害公。”

    遂往,闻战斗之声,恐骇而死。

    人曰:“不占可谓仁者之勇也。”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20-1-16
    0 3

    齐国崔杼杀齐庄公的时候,有个人叫陈不占的,听说国君有难,要奔赴救援。

    要去的时候,吃饭拿不住饭勺,上车抓不住车轼。

    他的车夫说:“像这样胆小,去了有用吗?”

    陈不占说:“为国君牺牲,是道义准则;胆小怯懦,是我个人的事。不能因私害公。”

    于是就去了。听到武器碰撞兵员交战的声音,被活活吓死了。

    人们说:“陈不占的勇敢是仁者的勇敢啊。”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20-1-16
    0 4
    你们可别笑,试问又有几人明明怕得要死仍然抵住心中的恐惧驱车前往,硬是被活活吓死呢?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20-1-16
    0 5






    不@你们咋就不知道评论呢?
    匡扶汉室!
  • 云淡风清 2020-1-16
    0 6
    联盟X @喵呜 @云淡风清 @黑色蚂蚁 @404の睡鼠G11 @浅井下 @账号已注销 不@你们咋就不知道评论呢?
    会评论的,起码要上了再说吧。
    只能说这种人比那种只会说不会做的人要强不知道多少。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幻锁 2020-1-17
    0 7
    虽然活活被吓死有些可笑,但这份敢于直面的勇气值得敬佩。
    我只是个路过的萌新,不用记住了。
  • 黑色蚂蚁 2020-1-17
    0 8
    那我就杠一下吧
    占着茅坑不拉屎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黑色蚂蚁 2020-1-17
    0 9
    黑色蚂蚁 那我就杠一下吧 占着茅坑不拉屎
    我有点精神分裂
    这是一个有主角模板的人,放在RPG里面就是勇者,创造奇迹的人
    同时也有点想当然,热血冲动

    嘛~我应该无法成为这样的人
    我可能更适合当一个阴险的反派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黑衣 2020-1-17
    0 10
    →_→
    死了都要控萝莉,简称死萝莉控—萝莉赛高!
  • 联盟X 2020-1-17
    0 11
    黑色蚂蚁 我有点精神分裂 这是一个有主角模板的人,放在RPG里面就是勇者,创造奇迹的人 同时也有点想当然,热血冲动 嘛~我应该无法成为这样的人 我可能更适合当一个阴险的反派
    他没有主角模板相反他还很胆小,但他能为了心中的忠义强行克服恐惧,这就是我敬佩他的原因,也是为什么称为“仁者”之勇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20-1-17
    0 12
    又加了段文字
    匡扶汉室!
  • 浅井下 2020-1-17
    0 13
    联盟X @喵呜 @云淡风清 @黑色蚂蚁 @404の睡鼠G11 @浅井下 @账号已注销 不@你们咋就不知道评论呢?
    刚上号。
    玛丽,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罪恶挚爱灵魂。
  • 浅井下 2020-1-17
    0 14
    联盟X @喵呜 @云淡风清 @黑色蚂蚁 @404の睡鼠G11 @浅井下 @账号已注销 不@你们咋就不知道评论呢?
    实话说,救主之勇是好事,但无谋之用乃愚蠢,且量力行也。
    玛丽,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罪恶挚爱灵魂。
  • 联盟X 2020-1-17
    0 15
    浅井下 实话说,救主之勇是好事,但无谋之用乃愚蠢,且量力行也。
    你这话倒是和刺杀龙傲天里的话有点像了呢
    匡扶汉室!
  • 星辰乄 2020-1-17
    0 16
    在今年还是在去年,我曾看到过网友这样的讨论: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讨论的一方质疑这条刑法判的太轻,认为犯人“损害了”妇女贞洁,这会影响到她的基本生活,甚至让其精神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疤,这是变相的从精神层面“杀了”她,但犯人居然只判三五年,难道是真的指望他们“改过从良”吗?
    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我非常非常赞同这个人说的话,强奸这种事情真的令人发指。
    但当我看到另一方的回答时,我真的被震撼到了。
    另一方只说了一句话,“法律判的轻,是在给被害人一个机会啊。”

    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了眼界的狭窄。
    有时候,惩罚的作用并不是拘束“不良之心”,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为了“保护一个人”。

    这名明明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这条法律改为无期或者死刑,如果我是一个犯人,当我知道我的行为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而且我已经做了之后,或许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了,
    杀了对方。
    是啊,这明明是很简单很容易意识到的问题,但我却被心中的那一丝且虚伪的“善良”“秩序”“满足”“正能量”蒙蔽了眼睛。

    在那时,我突然无法抑制的想到了“英雄”这个词儿。
    这个词儿,百度给了我们解释,新华字典也有了几年几十年的历史,“优良精神品质”“才能武力过人”,我们一直用尽自己的“好话”去描述他,但我们都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英雄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一个帮助了我的人,那他变成了我的英雄,我的英雄披荆斩棘终有一天登上世界巅峰,
    但对于被他“披荆斩棘”的人,他却是一个恶魔。
    这可以说是视角问题,也可以说是“相对而言”的事实,但我们依然在回避那个关键问题,我们尝试去回答,但总也回答不出来,因为我们做不成英雄。
    后来我变的聪明了,懂得“阴阳混沌”之理,直到正和反之间还有一个区域,叫做“未知”,我又尝试给英雄下了定义,
    “不顾自身利益,舍命帮助他人。”
    这个时候我抛弃了所谓的“环境”因素,“客观”因素,直接从主观出发,不论这个人“帮助”的是谁,他舍身取义的事迹足以被称作英雄,这也是现在世间普遍的认知。

    但那句“给受害人一个机会”点醒了我,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龌龊”。
    我一直在假设“有一个能帮我”的人,但依然在逃避“英雄”本身的定义,我只是在诉说着我认为的“英雄”。
    我突然意识到,我是无法描述“这个词语”的,因为这个词语要承载的东西太过沉重,
    他的帮助或许是对的,但有时候,也是错的。
    他不是在承担“对错”,他是在承担这世间所有的肮脏,他被人赞美,就会被人唾弃,他被人追捧,就会被人怨恨,甚至没有理由。
    这也是如今的小说偏向“黑化”的原因。

    所以英雄到底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因为如果从我个人利益出发来说,不损害我根本利益的任何人都是我的英雄,那么反过来想,我的英雄可能是其他所有人共同的敌人了。

    我不能详细的去描述“英雄”很显然,这更像是偏主观化的东西,
    任何人能定义的英雄都是不同的,我能总结的归于一点,便只有那句耳熟能详的话了,

    “在希望中追逐梦想,朝着不落的太阳奋勇前行。”
    或许,将梦想进行到底的人,才不会受到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也不会顾及“对错”吧。


    说的可能有些乱,我猜也不会有人都读完,无所谓的,我就是想到这儿写到这儿,能看到看到我最后的结论也算是我对帖子话题的“敬意”了。
    ★ 携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
  • 浅井下 2020-1-18
    0 17
    联盟X 你这话倒是和刺杀龙傲天里的话有点像了呢
    哦哦,虽然我没看过。
    玛丽,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罪恶挚爱灵魂。
  • 联盟X 2020-1-18
    0 18
    浅井下 哦哦,虽然我没看过。
    就上面这段(指指最上面)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20-1-18
    0 19
    星辰乄 在今年还是在去年,我曾看到过网友这样的讨论: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讨论的一方质疑这条刑法判的太轻,认为犯人“损害了”妇 ...
    你为啥总是能一本正经地偏题啊……
    这里是单纯的“勇”和英不英雄没关系啊……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20-1-18
    0 20
    星辰乄 在今年还是在去年,我曾看到过网友这样的讨论: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讨论的一方质疑这条刑法判的太轻,认为犯人“损害了”妇 ...
    哇,星辰!你叫我好鸡肋啊,与你争论怕闹大,放着不管显我刻意回避,随便敷衍显我不重视,这这这这……
    匡扶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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