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发(未解)

漆黑之王 2019-8-4 5895

“得找个什么东西……”
警部:那个公寓楼凶杀焚尸案调查得怎么样了?
刑警:是这样的,凶手在杀死被害人后,试图放火把整个房间烧毁。但万幸的是大楼有自动消防系统,所以大火很快被消防系统自动扑灭。不过当时被害人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了,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确认他的身份。
警部:哎?难道他不是这个公寓的主人吗?
刑警:不是,这间公寓原来的房东这两年一直在海外,这间公寓经过了几次转租,房东已经完全不知道现在里面住的人是谁了。
警部:还有这回事情?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发现吗?
刑警:几乎……就没有什么了?
警部:你说“几乎”是什么意思?
刑警:就是一些不重要的……
警部:说来听听。
刑警:我们发现……现场少了一本书。
警部:一本书?
刑警:就是,被害人的房间里有一套五册的书。但是我们到现场的时候,只有四册了。
警部:也就是少了一册咯?
警部:是什么样的书呢?
刑警:就是很普通的书
警部:会不会是被害人死前留给我们的线索……
刑警:长官,您不用想啦!我们已经把能想到的都想过了,但是那就是一本普通的书啊……
警部:好吧,那么这个暂且不论,被害人的身份你们最后确认了吗?
刑警:经过这几天的地毯式排查,我们终于找到一些眉目了。
警部:哦?
刑警:我们找到了现场附近的一家旅店。旅店的老板说,前不久有一个和被害人身高和提醒差不多的男人住进来。
警部:嗯……
刑警:那男人平时深居简出,所以老板对他印象也不深
警部:后来呢?
刑警:两天前,那男人离开旅店后就没有回来
警部:两天前不就是杀人案发生的那天么?
刑警:就是那天啊!因为那男人预付了房费,所以即使他两天没回来,老板也没有把他的房间转租给别人。
警部:你去他房间搜查过了吗?
刑警:去过了,在他的床上搜集到了一些毛发,经过DNA对比,确实是死者身上的。
警部:哦?
刑警:还有,旅店里发现了大量指纹,和犯罪现场提取到的指纹也是一致的。
警部:那么那名房客的身份信息呢?
刑警:根据他在住店时提供的身份证,我们很快确定了他的身份,现在已经在联系他的家人过来确认尸体了。不过说实话,脸被烧成那个样子,恐怕就算看到了也认不出来了吧?
警部:所以你的结论呢?
刑警:我的结论是,这个男子当天来到这个公寓楼里与这个房间现在的主人见面。因为某种原因,公寓的主人失手杀死了访客。为了掩盖证据,主人焚毁了尸体。
警部:那么这个主人为什么要在自己的房间里烧毁尸体呢?
刑警:这个么……
警部:还有,如果是主人纵火的话,他会不知道自己住的公寓楼里有自动消防装置吗?
刑警: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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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入深渊吧!!!
最新回复 (7)
  • 联盟X 2019-8-4
    0 2
    我不懂推理,不过配的这图……
    咳,加油年轻人,虽然我想不出来答案。
    匡扶汉室!
  • 联盟X 2019-8-4
    0 3
    一套五册的书是指房间里确定早就有,还是说到现场时发现一个系列(共五册)少了一本?
    匡扶汉室!
  • 云淡风清 2019-8-4
    0 4
    为什么我想到了京阿尼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 绿叶茶 2019-8-5
    0 5
    那本书有可能是火源,犯案现场不一定是那个公寓。
    凶手可能是租客,因为公寓多次转租身份无法确认。
    约见被害人将其杀害,先纵火毁容再将其搬到公寓内,引燃书本触发消防装置,伪造纵火失败的现场。
    事后带走被焚毁的书本(没有发现丢失的书,应该可以认为同样没有发现书的残骸)

    OvO
  • 漆黑之王 2019-8-5
    0 6
    绿叶茶 那本书有可能是火源,犯案现场不一定是那个公寓。 凶手可能是租客,因为公寓多次转租身份无法确认。 约见被害人将其杀害,先纵火毁容再将其搬到公寓内,引燃书本触发消防装置,伪造纵火失败的现场。 事后带 ...
    你还忽略了一点东西~
    拖入深渊吧!!!
  • 0 7
    一点个人看法:
    首先可以确定的几件事:1、现场绝非第一现场,短时间内被破灭的火是没办法烧成面目全非的;2、少了的书,和5楼分析的一样,应该是故意引起火源,伪造现场。
    综上推出一件事,死者是被人杀害并焚烧后,带到现场,伪造凶杀案。
    加一点个人情感,这个现场是故意制作出来并引人去发现的。
    (阴谋论性格载入中)
    那么问题来了,现场提取到的指纹是谁的?
    首先,指纹是一个很难造假的因素,虽然有这种技术,但暂时不考虑。也就是说——旅馆内的指纹和公寓内的指纹是同一个人的。那么指纹是怎么来的?入室盗窃?长期做客?还是py交易?
    但综合分析已知情报,现场情况反而更像是……公寓住户自己的指纹。
    按照这个想法去推理,住户自己在公寓外又租了旅馆。两天之后消失,留下了好几天的房费和满屋子毛发。
    顺便一提毛发是死者的。
    可是死者的毛发,关我租客什么事(摊手)
    这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推理题,因为指纹和DNA通常是用来确认某人身份的双重保险。但在这个题里面,很巧妙地将两个因素分开,用一个人的身份伪造出了两个人的存在。成功用自己杀死了“自己”。
    这个人很喜欢猫,很想养两只狸花猫。
  • 0 8
    推理过程……麻蛋好麻烦,怪不得福尔摩斯自己解释破案思路都得想半天。
    简而言之,死者是别人,租客租了房子伪造了自己在旅馆租房子住的假象。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在杀死死者后将其毛发留在旅馆内,伪装成“自己”。之后“自己”的指纹、DNA都在现场能找到,一一对应,死无对证。
    回头解释很多现象也可以解释得通了,比如预付的房租是为了防止“证据”被破坏什么的。
    金蝉脱壳。
    这个人很喜欢猫,很想养两只狸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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