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人身,指的是公开反对支持某个观点的人,而不是观点本身。先贤经常叮嘱我们要对事不对人,就是提醒我们要尽量避免诉诸人身的谬误。
在中文圈里,有“解决不了问题,但可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种有趣的说法。那诉诸人身可以叫“解决不了论证,但可以解决给出论证的人”,或者叫“对付不了观点,但可以对付拥有某个观点的人”。
因为诉诸人身的使用门槛很低,用起来很方便,也很容易博得无知群众的喝彩和赞赏,所以,它几乎是最常用的逻辑谬误。
既然它最常用,那也就最值得我们细致分析和学习。无论你是想要用诉诸人身来误导别人,抑或是防止别人用诉诸人身来欺骗自己,多学些关于诉诸人身谬误的知识,准是没错的。
一个关于纳粹的诉诸人身谬误的例子,不知真假:
纳粹党认为相对论是错误的,就因为相对论的发现者爱因斯坦是犹太人。他们并没有去找证据来反驳相对论,仅仅因为不喜欢犹太人,就不接受相对论这个公认的理论。其背后的逻辑是:我不喜欢你,所以你说的观点我都不接受。
该如何避免这样的错误呢?
请回答3个问题:
1 论点和论据之间有关系么?
2 两者 之间的关系程度大么?
3 说话者的动机是什么?
如果论点和论据之间没有关系,直接忽略结论即可,如果有关系,则考虑两者关系的大小,如果关系程度不是很大,此时则要提高警惕,分析说话人的动机。如果关系程度比较大,则可以选择相信结论,同时也可以参考说话人的动机,如果说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则要提高警惕,如果只是说明问题,则可以相信结论。
这段文字有些复杂,如果没有看明白请多读两遍。
在电影《流浪地球》中,刘培强火烧机器人莫斯,莫斯说了一句话:让人类永远保持理智,的确是一种奢求。
因为人有情绪,不能永远保持理智,所以我们只能尽力去引导自己趋向理性,而不可能永远理性。同时,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我们完全有机会利用人们“诉诸人身”的倾向,帮自己做事。
就拿我自己来说,刚入职的时候,办公室里人我都不认识,为了能够很好的开展工作,尽可能让大家接受我的工作需求,我就想办法让大家喜欢我。于是,每天早上我尽量在别人之前到办公室,然后把水烧起来,等大家到办公室了,热水已经好了,我就端着水壶给大家倒热水。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事情,大家开始慢慢地喜欢我,我有工作需要大家配合帮忙的时候,很容易就能够推进完成。
倒水这件事,其实就是利用了人们诉诸人身的倾向。可以想象,如果大家不喜欢我,那我做工作的时候会是什么状况,我上班的心情估计和上坟一样沉重吧。
诉诸人身(ad hominem)
指借由与当前论题无关之个人特质,如人格、动机、态度、地位、或处境等,作为驳斥对方或支持己方理据。诉诸人身又称作“对人不对事”。
谬误例子:
阿尔杜塞最后都疯了,所以证明他的理论就是个笑话。
XXX的博士水得很,所以...
低端的诉诸人身是非常没档次的,也是最常见的谬误。小草上数不胜数,相当流行。
转载自小草
🐏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