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蔷薇》

WhiteAmadeus 2019-6-29 5770

    俄罗斯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一个作家是怎样炼成的

   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散文中的妙品

初中偶然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内容特别丰富,文笔优美,感觉作者是属于那种才华横溢但又让人不感到恃才傲物的大家,书中没有任何政治观点和思想说教,完全是站在和读者相平的角度

第一篇文章 金蔷薇 即为整篇散文集的书名,记得以前在课文里读到过所以印象特别深的

作家札记可以理解为想到什么就写下来,类似于随笔,整本散文集就像作者从思想的尘埃中搜集起来的金粉,打造成一朵美丽的金蔷薇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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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Amadeus 201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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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珍贵的尘土
     
      记不起来了,这段关于一个巴黎清洁工约翰·沙梅的故事是怎样得来的。沙梅是靠打扫区里几家手工艺作坊维持生活的。沙梅住在城郊的一间草房里。本来可以把这个郊区大加描绘一番,以使读者离开故事的本题。不过,也许值得提一笔:直到现在巴黎城郊仍然还留存着一些古老的碉堡。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这些碉堡还被金银花和山楂子等杂草所覆盖着,一些野鸟就在这里造了巢。

      沙梅的草房便在靠北面一个堡垒的脚下,与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乞丐们的破房子为邻。

      要是莫泊桑曾经对这些草棚住户的生活发生过兴趣的话,那他或许会再写出几篇出色的短篇小说来。说不定,它们还会在他的永恒的光荣上添上新的桂冠呢。

      可惜除了暗探以外,谁也没来瞻望过这些地方。就是那些暗探,也仅仅在搜索贼赃的时候才会光临。

      邻居们管沙梅叫“啄木鸟”,从这里,可以想象得出他是瘦瘦的,鼻子尖尖的,帽子底下总是翘出一绺头发,好象一簇鸟雀的冠毛。

      以前,沙梅也过过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的时候,他在“小拿破仑”军团里当过兵。

      沙梅福星高照。他在维拉克鲁斯得了很重的热病。于是这个害病的兵,没上过一次阵,就给遣送回国了。团长借这个便,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八岁的女孩子,托付沙梅带回法兰西去。

      团长是个鳏夫,所以到哪儿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但是这一次,他决定和女儿分手,把她送到在里昂的妹妹家里去。墨西哥的气候会夺去欧洲孩子的生命。况且混乱的游击战,造成了许多难以预料的危险。

      在沙梅的归途上,大西洋蒸散着暑气。小姑娘终日沉默着。甚至看着从油腻腻的海水里飞跃出来的鱼儿,都没有一点笑容。

      沙梅照顾苏姗娜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明白,她期望他的不仅是照顾,而且还要温柔。可是他,一个殖民军团的大兵,能想得出什么温柔来呢?他有什么办法使她快活呢?掷骰子吗?或者唱些兵营里粗野的小调吗?

      但总不能老是这样沉默下去。沙梅越来越频繁地感到小姑娘用困惑的目光望着他。最后他决定把自己一生的经历片片断断地讲给她听,把英吉利海峡沿岸一个渔村的极琐碎的小事情都回想了起来:那里的流沙、落潮后的水洼、有一口破钟的小礼拜堂、给邻居们医治胃病的他的母亲。

      在这些回忆里,沙梅找不出任何能使苏珊娜快活的有趣的东西。但是叫他奇怪的是,小姑娘却贪婪地倾听着这些故事,甚至常常逼他翻来复去地讲,在一些新的小事情上追根问底。

      沙梅竭力回想,想出了这些详情细节,最后,简直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是否真正有过这些事情了。这已经不是回忆,而是回忆的淡薄的影子。这些影子好象一小片薄雾似地随即消散了。的确,沙梅从来也没想到他还要来重新回想他一生中这一段多余的时期。

      有一次,他蒙胧地想起一朵金蔷薇的故事来。在一家老渔妇的屋子里,在十字象架上,插着一朵做工粗糙,色泽晦暗的金蔷薇;不知道是他看见过这朵金蔷薇呢,还是从旁人那儿听到过这朵蔷薇的故事。

      不,说不定,他有一次甚至亲眼看见过这朵蔷薇,并且还记得它怎样闪烁发光,虽然窗外并没有阳光,而且在海峡上空咆哮着惨厉的风暴。沙梅越来越清楚地想起了这朵蔷薇的光辉——低矮的天花板下面的几点明亮的火光。

      全村的人都很奇怪:为什么这位老太婆没有卖掉这个宝贝。要是卖掉它,她可以得到很大一笔钱。只有沙梅的母亲一个人肯定说卖掉这朵金蔷薇是有罪的,因为这是当她,这位老太婆,还是一个好笑的小姑娘,在奥捷伦一家沙丁鱼罐头工厂做工的时候,她的情人祝她“幸福”送给她的。

      “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不多,”沙梅的母亲说。“可是谁家要有它,就一定有福。不只是这家人,就是谁碰一碰这朵蔷薇都有福。”

      沙梅当时还是个孩子,他焦急地等着老太婆有一天会幸福起来。但根本连一星幸福的模样也看不出来。老太婆的房子不断为狂风所摇撼,而且在晚上屋子里连灯火也没有了。

      沙梅就这样离开了村子,没等看到老太婆的命运有什么好转。只过了一年,在哈佛耳,一个相识的邮船上的火夫告诉他,老太婆的儿子忽然从巴黎来了。他是一个画家,满腮胡子,是一个快乐的、古里古怪的人物。从那个时候起,老太婆的茅舍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了。里面充满了生气,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据说,画家们东抹一笔西抹一笔可能赚大钱呢。

      有一次,沙梅坐在甲板上,拿他的铁梳子给苏珊娜梳理她那被风吹乱了的头发,她向他说:

      “约翰,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

      “什么都可能,”沙梅回答说。“絮姬①,你总也会碰见一个怪人送你一朵的。我们那一连有一个瘦瘦的士兵。他可太走运了。他在战场上捡到半口坏了的金假牙。拿这个我们整连人都喝了个够。这还是在越南战争的时期呢。醉醺醺的炮手为了寻开心,放了一炮,炮弹落到一座死火山的喷火口上,就在那里爆炸了,不料火山也开始喷烟爆发起来。鬼晓得这座火山叫什么来着!仿佛叫克拉卡·塔卡。爆发得可真够瞧的!毁了四十个老乡。想想看,就因为这么半口旧的金假牙,死了这许多人!后来才晓得这个金假牙原来是我们上校丢掉的。当然,这件事情暗中了结了:军团的威信高于一切罗。不过那一次我们可真喝了个痛快。”

      【①苏珊娜的昵称。】

      “这是在什么地方?”絮姬怀疑地问。

      “我不是告诉你了——在越南。在印度支那。在那个地方,海洋冒着火,就和地狱一般,而水母却象巴蕾舞女的镶花边的小裙子。而且那个地方,那种潮湿劲儿呀,一夜工夫,我们的靴子里就长出了蘑菇!若是我撒谎,就把我吊死!”

      以前,沙梅听过很多当兵的说谎话,但是他自己从来没说过。并不是因为他不会说谎,只不过是没有这种需要。而现在他认为使苏珊娜快活是他的神圣的职务。

      沙梅把小姑娘带到了里昂,当面把她交给了一位绉着黄嘴唇的高个子妇人——苏珊娜的姑母。这位老妇人满身缀着黑玻璃珠子,好象马戏班子里的一条蛇。

      小姑娘一看见她,就紧紧地挨着沙梅,抓住了他的褪了色的军大衣。

      “不要紧!”沙梅低声地说,轻轻地推了一下苏珊娜的肩膀。“我们当兵的也不挑拣连里的长官。忍着吧,絮姬,女战士!”

      沙梅走了。他好几次回头张望这幢寂寞的屋子的窗户,连风都不来吹动这里的窗幔。在窄狭的街道上,能听见小店里的倥偬的时钟报时声。在沙梅的军用背囊里,藏着絮姬的纪念品——她辫子上的一条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鬼知道为什么,这条发带有那么一股幽香,好象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墨西哥的热病摧毁了沙梅的健康。军队也没给他什么军衔,就把他遣散了。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兵身份,去过老百姓的生活了。

      多少年在同样贫困中过去了。沙梅尝试过各种卑微的职业。最后,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从那时起,灰尘和污水的气味,总没离开过他。甚至从塞纳河飘过来的微风中,从街心花园中衣衫整洁的老太婆们兜售的含露的花束里,他都嗅到了这种气味。

      日子溶成为黄色的沉滓。但是有的时候在沙梅的心灵里,在这些沉滓中,浮现出一片轻飘的蔷薇色的云——苏珊娜的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曾有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也仿佛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苏珊娜,她在哪儿呢?她怎么了?他知道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的姑娘了,而她父亲已经负伤死了。

      沙梅总想要到里昂去看看苏珊娜。但每次他都延期了,直到最后他明白已经错过了时机,苏姗娜完全把他忘记了。

      每逢他想起了他们临别时的情景,他总骂自已是笨猪。本来应该亲亲小姑娘,而他却把她往母夜叉那边一推说:“忍着吧,苏珊娜,女战士!”

      大家都知道清洁工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工作。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由紧张而并不是常常有益的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总是在一天的末尾才积聚起来,其次是巴黎人的视觉和嗅觉是不许冒犯的。夜阑人静的时候,除了老鼠之外,差不多没有人会看到清洁工的工作。

      沙梅已惯于夜间的工作,甚至爱上了一天里的这个时辰。尤其是当曙光懒洋洋地冲破巴黎上空的时候。塞纳河上弥漫着朝雾,但它从来也没越出过桥栏。

      有一次,在这样雾蒙蒙的黎明里,沙梅由荣誉军人桥上经过,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淡紫色镶黑花边的外衫。她站在栏杆旁边,凝望着塞纳河。

      沙梅停下了步子,脱下了尘封的帽子说道:“夫人,这个时候,塞纳河的河水是非常凉的。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

      “我现在没有家了,”女人很快地回答说,同时朝着沙梅转过脸来。

      帽子从沙梅的手里掉下来了。

      “絮姬!”他绝望而兴奋地说。“絮姬,女战士!我的小姑娘!我到底看到你了!你恐怕忘记我了吧。我是约翰·埃尔奈斯特·沙梅,第二十七殖民军的战士,是我把你带到里昂那位讨厌的姑母家里去的。你变得多么漂亮了啊!你的头发梳得多好呀!可我这个勤务兵一点也不会梳!”

      “约翰!”这个女人突然尖叫一声,扑到沙梅身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放声大哭。“约翰,您还和那个时候一样善良。我全都记得!”

      “咦,说傻话!”沙梅喃喃地说。“我的善良对谁有什么好处?你怎么了,我的孩子?”

      沙梅把苏珊娜拉到自己身旁,做了在里昂没敢做的事——抚着、吻着她那华丽的头发。但他马上又退到一边,生怕苏珊娜闻到他衣服上的鼠臊味。但苏珊娜挨在他的肩上更紧了。

      “你怎么了,小姑娘?”沙梅不知所措地又重复了一遍。

      苏珊娜没回答。她已经止不住痛哭。沙梅明白了,暂时什么也不要问她。

      “我,”他急急忙忙地说道,“在碉堡那边有一个住的地方。离这里有些儿路。屋子里,当然,全是空的,什么也没有。然而可以烧烧水,在床上睡睡觉。你在那儿可以洗洗脸休息休息。总之,随你愿意住多久。

      苏珊娜在沙梅那里住了五天。这五天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不平凡的太阳。所有的建筑物,甚至最古旧、煤熏黑了的,每座花园,甚至沙梅的小窠,都象珠宝似的在这个太阳的照耀下灿烂发光。

      谁没体味过因浓睡着的年轻女人的隐约可闻的气息而感到的激动,那他就不懂得什么叫温柔。她的双唇,比湿润的花瓣更鲜艳,她的睫毛因缀着夜来的眼泪而晶莹。

      是的,苏珊娜所发生的一切,不出沙梅所料。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变了心。但苏珊娜住在沙梅这里的五天时间,已经足够使他们重归于好了。

      沙梅也参与了这件事。他不得不把苏珊娜的信送给这位演员,同时,当他想要塞给沙梅几个苏作茶钱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教训了这个懒洋洋的花花公子要懂得礼貌。

      不久,这个演员便坐着马车接苏珊娜来了。而且一切都应有尽有:花束,亲吻,含泪的笑,悔恨和不大自然的轻松愉快。

      当年轻的人们临走的时候,苏珊娜是那样匆忙,她跳上了马车,连和沙梅道别都忘记了。但她马上觉察出来,红了脸,负疚地向他伸出手来。

      “你既然照你的兴趣选择了生活,”沙梅最后对她埋怨地说,“那就祝你幸福。”

      “我还什么都不知道,”苏珊娜回答说,突然眼眶里闪着泪光。

      “你别激动,我的小娃娃,”年轻的演员不满意地拉长声音说,同时又重复道:“我的迷人的小娃娃。”

      “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叹息说。“那便一定会幸福的。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约翰。”

      “谁知道呢!”沙梅回答说。“可是不管怎样,送给你金蔷薇的不会是这位先生。请原谅,我是个当兵的。我不喜欢这种绣花枕。”

      年轻人互相看了一眼。演员耸了耸肩膀。马车向前开动了。

      通常,沙梅把一天从手工艺作坊扫出来的垃圾统统扔掉。但是在这次跟苏珊娜相遇之后,他便不再把那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垃圾扔掉了。他开始把这里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装到口袋里,带到他的草房里来。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因为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

      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用这块金锭,为了使苏珊娜幸福,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说不定象母亲跟他说过的,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谁知道呢!他决定在这朵金蔷薇没做成之前,不和苏珊娜见面。

      这件事沙梅对谁也没说过。他怕当局和警察。狗腿子们什么事想不到呢。他们会说他是小偷,把他关到牢里去,没收他的金子。怎么说也罢,金子本来是别人的。

      沙梅在没入伍之前,曾经在村子里给教区神甫当过雇工,所以他懂得怎样筛簸谷子。这些知识现在用得着了。他想起了怎样簸谷子,沉甸甸的谷粒怎样落到地上,而轻的尘土怎样随风远扬。

      沙梅作了一个小筛机,每天深夜,他就在院子里把首饰作坊的尘土簸来簸去。在没有看到凹槽里隐约闪现出来的金色粉末之前,他总是焦灼不安。

      不少日月逝去了,金屑已经积到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但沙梅还迟迟不敢把它送给首饰匠去打成蔷薇。

      他并不是没有钱——要是把这块金锭的三分之一作手工费,任何一个首饰匠都会收下这件活计,而且会很满意的。

      问题并不在这里。跟苏珊娜见面的时辰一天比一天近了。但从某一个时候起,沙梅却开始惧怕这个日子。

      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柔,只献给她,只献给絮姬。可是谁需要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柔呢!沙梅早就看出来,所有碰上他的人,唯一的愿望便是赶快离开他,赶快忘记他那张干瘪的灰色的脸,松弛的皮肤和刺人的目光。

      在他的草房里有一片破镜子。偶尔沙梅也照一下,但他总是发出痛苦的骂声,立刻把它扔到一边去。最好还是不看自己——这个蠢笨的、拖着两条风湿的腿蹒跚着的丑东西。

      当蔷薇终于做成了的时候,沙梅才听说絮姬在一年前,已经从巴黎到美国去了,人家说,这一去永不再回来了。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沙梅的人都没有。

      在最初的一刹那,沙梅甚至感到了轻松。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温柔而轻快地相见的全部希望,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这片刺人的碎片,梗在沙梅的胸中,在心的旁边,于是他祷告上帝,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羸弱的心里去:让它永远停止跳动。

      沙梅不再去打扫作坊了。他在自己的草房里躺了好几天,面对着墙。他沉默着,只有一次,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他立刻拿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把自己眼睛捂住了。但谁也没看见。邻居们甚至都没到沙梅这里来——家家都有操心事。

      守望着沙梅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就是他,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花的旁边,在一条细枝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尖尖的花蕾。

      首饰匠常常来看沙梅,但没给他带过药来。他认为这是无益的。

      果然,沙梅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悄悄地死去了。首饰匠抬起了清洁工的头,从灰色的枕头下,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发带上有一股老鼠的气味。

      晚秋时节。晚风和闪烁的灯火,摇曳着苍茫的暮色。首饰匠想起了沙梅的面孔在死后是怎样改变了。它变得严峻而静穆。首饰匠甚至觉得这张面孔的痛楚,是非常好看的。

      “生所未赐予的,而死却给补偿了。”好转这种无聊念头的首饰匠想到这里,便粗浊地叹息了一声。

      首饰匠很快就把这朵金蔷薇卖给了一位不修边幅的文学家;依首饰匠看来,这位文学家并不是那么富裕,有资格买这样贵重的东西。

      显然,首饰匠给这位文学家叙述的金蔷薇的历史,在这次交易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感谢这位年老的文学家,多亏他的杂记,有些人才知道从前第二十七殖民军的兵士约翰·埃尔奈斯特·沙梅一生中的这段悲惨的经历。

      顺便提一提,这位老文学家在他的杂记中这样写道:

      “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偶然投来的字眼和流盼,每一个深邃的或者戏谑的思想,人类心灵的每一个细微的跳动,同样,还有白杨的飞絮,或映在静夜水塘中的一点星光——都是金粉的微粒。

      “我们,文学工作者,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寻觅它们——这些无数的细沙,不知不觉地给自己收集着,熔成合金,然后再用这种合金来锻成自己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长诗。

      “沙梅的金蔷薇,让我觉得有几分象我们的创作活动。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花过劳力去探索过,是怎样从这些珍贵的尘土中,产生出移山倒海般的文学的洪流来的。

      “但是,恰如这个老清洁工的金蔷薇是为了预祝苏珊娜幸福而作的一样,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为幸福、欢乐、自由而战斗的号召,人类心胸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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